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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7章 法不往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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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典”一词是源于奏朝统一的时候,用法家思想苛刻规范百姓生活。

因为规定的太多,书简实在太重,拿都拿不起来,所以叫重典。

另立新罪是有用“重典”的嫌疑的,所以刘塬才会这么在意。

余讽应道:“臣观大理寺沉案,有民间男子以田土烧砖者,衙门呈文说徒一年甚轻,请以重刑,而律法不可行。再有以田地为基建房屋者,有以旱田晒盐者,此罪皆以抛荒而论,实不适法也。”

刘塬听得连连点头,那帘珠又摇晃了起来。

“此言何出?”

刘塬问余讽为什么又要另立新罪。

另立新罪是一个很大的事情。

古人有句话叫“治治世而用重典,治乱世而用轻典。”

这话的意思其实并不是盛世要用较重的刑罚,乱世要用较轻的刑罚。

刘塬问道:“依余爱卿之见呢?”

余讽言道:“臣拟一条,名曰毁田罪,晨起已投通政司。”

刘塬马上说道:“曹相,让中书速将此奏疏递送,并抄录数份分发户部与翰林院,日后再议此条!”

“臣遵旨。”曹岳施礼应了一声。

刘永铭马上说道:“那杜家的田也以后再说了?”

这里的轻重其实就是字面意思。

说的是,乱世的时候不要用到那么复杂的规章典范与法律法规。

你用了也白用,因为根本没有人去遵守,甚至朝廷都管辖不到那里。

但是盛世的时候由于百姓生活富足了,幺蛾子的情况也会出的多一些,这时候就要用到很多复杂的规章制度了。

比如走路要靠右边走、城里不许纵马、男人不能穿女人的花裳裙、不能吃五石散之类的东西等等诸如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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