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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六、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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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清早,乡民们就议论了起来:“马千九真不是个东西,敢向咱们的大嫂出手,等王二哥把他抓回来,咱们把他碎尸万段。”

“马家二少那废物,凭什么娶这么千娇百媚,知书达礼的媳妇?我看大嫂只有配朱八哥才最登对。”

“就是,和朱八哥比起来,马家废物二少就只有提鞋的份儿。”

“大伙儿一起去看望一下大嫂吧。”

“行,都去!”

见她发怒,朱元璋禁不住哑然失笑,这个样子,才像平时那个天天和马家二少爷吵架的张樱仙嘛,这几个月来像鹌鹑一样的她,压根就不对劲。

“也好!”朱元璋忍不住笑着说了一句,站起了身来向山洞外走:“好好休息吧,淤血入腹,需静养,你在这种时候非要找我吵架,是自寻死路。”

“别走……你给我站住!”张樱仙还在愤愤不平地道:“你到底看没看?给句男人的答复!”

“我说没看,就是没看!”朱元璋挥袖答道,他把声音压得比较沉,因为张樱仙不相信他刚才说的话,所以他颇有点生气,这句话的语气就不太好。他是堂堂帝王,君无戏言,说没看就没看,哪有一个女人提出置疑的份儿?所以他微怒之下,这句话忍不住就把君无戏言的那种气势给放了出来。

张樱仙还想再多说几句废话,突然就感受到了朱元璋身上散发出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势,他的话说得斩钉截铁,根本不容人置疑,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说服力。

乡民们拖家带口的向朱元璋的山洞行来,每个人都带了点礼品,他们基本上是没有什么财物可以拿来送礼的,带来的大抵上都是进山之后,在山里采摘来的一些稀奇古怪的植物或者果实,但是这心意却是实打实的。

有人带了一把松子,有人带了几把野菜,有人带着一只活蹦乱跳的松鼠,装在竹笼里提着来送给张樱仙,拼命三郎送的礼物最好,他居然打了一只狐狸,扒了一张完整的狐狸皮,雪白的狐毛根根蓬起,这么好的毛皮,若是能卖进城里,少说也能卖十几两银子,算是非常昂贵的东西了,不过山寨里的人现在还不敢和山外的人搞贸易,所以这皮还出不了手。

这些人鱼贯走进山洞,给病床上的张樱仙作个揖,问个好,叫一声:“大嫂好好休养……”然后再恭敬地退出去,他们的脸上明显可以看到真诚的关心。

张樱仙真是百感交集,不知道说什么好。马家派人来杀她,山寨里的百姓们却对她如此尊敬,这真是天下与地下的差别,当天晚上,她裹着拼命三郎送她的狐狸皮睡下的时候,心里忍不住就这样想:“我回不去了……今后不如安安心心地在这个山寨里当大嫂吧,这辈子……就这样的命了……”

“吓?为啥不看?”张樱仙楞了一楞,说出一句自己都感觉很傻的话:“难道你要等明媒正娶,拜过了堂,才会向我出手?”

“有病!”朱元璋的声音消失在了山洞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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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嫂被人刺伤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山寨,因为秋叶半夜三更哭着到处去找人讨药,所以这事儿只用了一晚上,就传得整个山寨里沸沸扬扬的。

有些知道马家人物关系的乡民,倒是能猜到马千九为什么要刺杀大嫂,说白了无外乎就是朱八抢了马家二少的夫人,这种小事,在已经造反杀官兵的士兵和乡民眼里看来,真不是什么大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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