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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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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马群有迁徙的习惯,而当遇上狼群这种对生存造成极大威胁天敌时,往往都会抛弃一些刚出生不久的小马或者年老体弱的老马,从而为整个马群的转移赢得一点宝贵的时间。

“去去去,就你那身材,石头也给压碎了。”不知是谁一句话,众少年哈哈大笑。

“不是我不给你骑,这马性子烈,要不是我从小把它养大,我也不敢骑。”郝姓少年看起来象是这群少年的头。

这种小县城里的打猎用品除了草叉是买的,矛、弓箭全是自制的,虽然简陋一些,但是长期生活在这种环境艰险地区的山民们一样练成一身好射术。

这群少年人人都别着一张自制弓,除了郝姓少年的相当于三石弓,其他少年因为臂力的问题,都是两石弓。弓是用山里土生的杉木所制,都是这些少年用小刀一点点的刻切出来,弓的两只角上都已经被常年的抚摸磨得光滑无比,把手处还缠上了一圈兽皮。

这只小型的狩猎队居然还有两只狗,要不然那些狡猾的动物在深山密林之中很难发现他们。

“再说了,有皇帝在自己手里,好处那是相当大……”不知不觉模仿起了宋丹丹,“出门都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咳,我们就是要告诉天下人,皇帝在这里,我们才是拥护皇帝的,我们才是正统,正义的,这样天下人心所向都指着我们,不是更好吗?”

挟天子以讨不臣,这个思想很多人都明白其中的好处,不过也有很多人知道里面的坏处。对于有野心的人来说,手上有皇帝这张牌是福也是祸,你想打谁打谁,一切都是“以皇帝的名义”,但是也成了众矢之的,大家都盯着盼着等你这边出事,不留神背后来个阴的,黑手,然后一拥而上,说是“清君侧,讨佞贼”。史上袁绍也不是开始对落魄的皇帝不感冒,后来又眼红了,发动官渡之战来明抢?

大方向定了下来,然后曹操决定亲自率大军迎接皇帝,时间紧迫,为防为别人捷足先登,即日启程。

一个并州境内的小县,名界休,历史最出名的就是唐初尉迟恭在归降秦王之前和程咬金在这里打过一场,不过这时候还只是一个仅有几百户人家的偏远山村罢了。

“郝哥,今天天气不错,大伙儿一起去打猎吧?”一个少年正在家里的猪圈旁喂食,半人来搞的木篱笆上冒出一溜稚气未脱的毛头小子来。

不多时,这只少年狩猎队已经开始有了收获,一只獠牙突尖的野猪最先倒霉,身上中了七、八只箭,虽然皮厚肉糙,带着几只箭在身上还逃得很快,但是两只狗死死扑上去用锋利的牙齿咬住不放,一会儿野猪就因流血过多而倒地抽搐,四肢乱踢,却再也跑不动了。

“哇,郝哥,好大的个,今天又可以换换口味了。”顺着野猪一路流下来的血,一群人终于追上了孤身一人追赶野猪的郝姓少年。

“我说你们没事也去捉几匹野马去啊,每次都是我一个人跟着跑,你们在后面慢慢的晃。”郝姓少年抹了一把脸上的汗,小麦色的皮肤上闪烁着健康的光芒。

“你以为我们都象你一样那么好运气,随便走走就能捡到一匹野马?”少年中有人不满的喊了起来。

“运气?我不是说了,我是追了整整一天,才从狼群口下救出这只落单的小马的。”

“还敢去啊?兵荒马乱的,小心匈奴人把你给捉去当奴隶!”那少年手里一把乱菜叶加上糠和上水搅和成的糊状物,倒在猪槽里,两大一小三只猪哼哼的拖着在地上摩擦的大肚皮拱到食槽旁,大鼻子拱得幸福得哼哼,那只小猪个子矮,怎么也不能把嘴伸进去,急的昂昂直叫唤。

“有郝哥你在,还怕他个鸟啊,一箭射死这些王八羔子。”一个大胖小子最重,几乎把可怜的低矮篱笆压垮。

“好吧,我跟娘亲说一声,你们等着我!”少年喂完猪,两只沾了猪食料的手在身上揩了揩,月白色还打着几个象蜘蛛网一样补丁的短襟上两道鲜明的绿痕。

这郝姓少年是唯一一个农户家又养着马的,当他把那匹养得又肥又壮的黑马牵出来的时候,一干少年都红了眼。

“郝哥!我说咱俩的关系算是一个铁吧?让我试骑怎么样?”那胖小子笑涎涎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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