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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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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斥候所带的备用坐骑太多,一路不停地轮换,速度很难慢下来。而他这边,在汇合了预备队之后,也只能保证一人两骑,正常情况下,双方之间的距离,只会越拉越远。

“天黑之前,应该有可能。”阿齐兹皱着眉头想了想,低声给出答案,“他可以不停地换马,但是,他自己却没法轮换。如果昨天下午时那伙突厥斥候,也是被此人和他的同伴所杀,此人已经至少一天一夜没有睡过觉。”

“那就追,你头前带路,沿着他留下马粪和马蹄印儿!”匪徒首领阿布的眼神,顿时一亮,挥了下手臂,高声吩咐。

经常骑马的人都知道,策马奔驰,对人的体力消耗极大。哪怕再强悍的战士,骑着马连续跑上一百五十里路,也会被累得筋疲力竭。所以骑兵日常行军,二三十里停下来休息一次,乃是常态。只有负责传递军情的信使,才会一口气跑出上百里路不做任何停歇。

而即便是信使送八百里加急,也不会是一个人从头跑到尾。每跑百十里,就会在驿站中换上另外一波信使接力。如果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同一个信使连续跑上两三天,基本上人就跑废了,接下来没有四五个月时间休养,身体恢复不了正常。

“马粪,这里有马粪!那边也有,很多很多马粪。”半个时辰之后,一名匪徒跳下坐骑,跪在一堆黄绿色的排泄物旁,大呼小叫。

“不要碰!阿齐兹,你去检查一下,是不是唐国斥候留下的马粪!”匪徒首领阿布风驰电掣般赶到,扯开嗓子,向身边一个留着卷毛络腮胡子的喽啰吩咐。

“是!”卷毛络腮胡子阿齐兹答应一声,飞身下马,三步两步冲到马粪旁,跪下去,用手指在里边来回扒拉。

他出身于波斯附近一个擅长养马的部落,从小就接受长辈们的言传身教,对马的了解远远超过对人。

短短几个弹指功夫,他就完成了对马粪的研究。紧跟着,手脚并用向前爬了十多步,又将另外一堆马粪抓在手里,先一点点地用手指慢捻,随即,将手指举到鼻子旁,仔细分辨其味道。

所以,接下来他们与那名唐国斥候比的,不是谁速度更快,而是谁的体力最后耗尽。从此地向西,沿途五百里之内,所有部落为了躲避战火,都已经迁徙到了别处。那名唐国斥候找不到任何同伴接应,也找不到任何部落庇护。既要防备追兵,还要防备旷野里的猛兽,最多到明天早晨,就会累得从马背上掉下来。而届时,他只要带领麾下的神仆找到对方,就能将此人生擒活捉。

“是!”阿齐兹答应一声,翻身跳上了坐骑。像猎犬一样,引领着所有匪徒向西南而去。

匪徒首领阿布,则一边策马跟上,一边冷笑着抓起号角,奋力吹响,“呜呜,呜呜———”

“呜呜,呜呜——”奉命分头追赶唐国斥候的另外一路匪徒,迅速以牛角号回应。紧跟着改变方向,迅速朝阿布这边靠拢。

两堆马粪的颜色和形状不一致,但里边却都找到了未曾消化干净的黑豆。而马粪的气味,带着明显的恶臭。

这是豆类用鸡蛋炒过,才能造成的结果,据阿齐兹所知,突厥人从来不会如此奢侈,哪怕是羯盘陀的坐骑,也没资格享受吃鸡蛋的待遇。

“报告谢赫,肯定是唐国斥候留下的马粪!”随便薅了把杂草擦了擦手,他一边继续仔细观察周围痕迹,一边向头领阿布高声汇报,“一共有五匹战马,都是一等一的良驹。那唐国斥候经验非常丰富,五匹马一直在轮换着骑,从蹄印的跨度来看,五匹马体力目前都很充沛。”

“他朝哪个方向去了?天黑之前还能追得上么?”一个名叫阿库吧的匪徒头目眉头紧皱,话语里带上了明显的焦躁。

“是啊,阿齐兹,天黑之后,他就可以趁机藏起来。而咱们的猎鹰却被他给射死了!”另外几名大食匪徒,也围拢上前,七嘴八舌地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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