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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绝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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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随后,那些跑去教堂做礼拜的歌剧院老板和阔佬们,听了阉伶歌手们清越洪亮的歌声后,顿是就生出了“哎哟不错这个叼,必须跟着来一套”的强烈想法。

阉伶歌手,便迅速风靡于老欧洲。特别是那不勒斯地区了。

哦必须再强调,阉伶歌手虽然因为阉割而失去了生育能力,但却并不等于木有小jj的太监。他们依然还可以去做某种有爱的事情。

同时,那些大红大紫的阉伶歌手。生活水平也是穷奢极欲级别的。

最后,因为阉伶歌手的出现,世界上才会有了美声唱法。

等脸小心大的吉米一曲歌剧唱罢,陈默倒是觉得有点明白这家伙,音域为什么能够媲美海豚音王子维塔斯了。

各种瑟音、连音、颤音、震音,被这家伙用的仿佛信手拈来。

这家伙,绝对是从小就在练歌剧了,而且学还是曾称霸欧洲歌坛两个半世纪的阉伶歌手!

所谓阉伶歌手,最早是因为在中世纪时,老欧洲也执行着男尊女卑规矩的缘故,所以女人进了教堂是绝对不允许说话的,但教堂布道时那是需要唱诗来烘托气氛滴。

可谱写宗教音乐的音乐家,才不管教堂里女人能不能说话和唱歌,为了更加体现宗教的庄严肃穆效果,谱写出来的唱诗女声是绝对必须的。

所以这个脸小心大的吉米,该不会也……罪过罪过,我怎么会冒出这么邪恶的思想?

陈默急刹住了发散的思维,悄悄重新进入了正襟危坐的正人君子形态,去倾听已再度登台的直立行走的猿人演唱。

直立行走的猿人还是延续的一直以来的选个风格,他演唱的是首歌词很有深度。但旋律并不是那么朗朗上口的老歌——《浮华》。

陈默以前并没有听过这首《浮华》,但就他个人的感觉来说,直立行走的猿人的演唱已可成为经典,原版恐怕都未必能够比得上他。

这导致教堂只能用男童来顶数,毕竟男童的声音和女童也差不太多嘛,只是男童终究会长大到了青春期一变声,那顿时就客串不了女声了。

有问题,那就有站出来解决问题。

也不知是哪位注定生儿子没屁眼的神父大人,想到了个好主意——将好嗓音的男童阉割了,让其永远也进入不了青春期的话,不就能够一直保持那种雌雄莫辨的歌声了么?

那年头,欧洲人才没什么人权不人权的概念呢,所以那位神父大人的goodear,很快就转化成了现实。

阉伶歌手,就这样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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