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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一档节目是需要电视台向主管部门汇报的,广电盯的死死的,央视作为喉舌电视台,说不能引进,那就绝对没人敢碰这条红线,当然地方台不受限制,那个禁止规定是特定针对央视的,也就是非诚勿扰被封杀那件事的后遗症。
但购买节目就不同了,购买其他单位的节目,那么版权,改编权,二次加工,剪辑,配音配字幕,都是属于央视自己的,这样的话节目内容的可控性就会大大提升,上级主管部门就能酌情考虑。
杨安扫了一遍文件条款,在关键的约定条款上,宋小美逐条解释着。
版权还在我们手里吧
是的,他们实际上只是购买了使用权,全部版权都还在我们手里,这一点,公司法务部的人确定了,我们这边没有问题,担当风险的是央视他们自己,他们明面是购买版权,实际上版权还在我们身上,万一露馅,他们的麻烦就大了,蔡副台长一个渎职是跑不掉的。
嗯,他们想要,又不能要,肯定要自己担当风险了,这世上就没有那么轻易的事儿
蔡副台长说,他为了舌尖上的中国,连他自己都捆绑上去了,他就指望靠这档节目翻身,肯定会处理妥当的,你不需要担心他的经验
杨安满意点头,下面条款还有其他说明,比如广告费,双方约定由央视代收,全部走央视的账务,收广告商多少钱,将来会通过其他渠道给杨安转多少钱的差价来,并且他们负责税务部分,以及账务的合法性。
宋小美解释道:假如央视用1000万买下我们的全版权,他们从广告招商中获得的收益是1500万,那么除了1000万要先交给我们外,多出来的这500万差价,蔡副台长会让他的心腹开一个新项目,与第三方公司联合制作,100万的制作预算会提高到600万申报,多出来的500万再转几次,最终就可以到我们账户里。
整个过程中,杨安不承担任何风险,甚至连税都不用交,他将获得全部广告收益,这种事情说得好听点是曲线救国,说的严重点就叫洗钱。
不要以为这是危言耸听,娱乐圈里太多这种事情,比如某投资方砸了1个亿投资电视剧,导演请来一批歪瓜裂枣的演员,找个影视城胡编乱凑做出来,其实真正的成本才1000万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