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改过自新劳伦斯
劳伦斯杀人通常没有普通人想象中的“目的”,只是单纯的图个痛快杀人上瘾罢了。
除此之外,他还有两个爱好。
第一个爱好就是收集其他生物的眼球作为装饰。
第二个爱好,就是喜欢搜尸。
无论贫富贵贱何种生物,只要是死在劳伦斯手下,基本上裤衩子都会被他扒个干净。
据陈景的了解,这些石头的超凡地位,似乎与“旧裔”这个群体有关……
“卧槽。”隗楠只是瞥了一眼,瞬间就瞪大了眼睛,“伱够富的啊!”
“这才哪到哪啊……”劳伦斯笑容羞涩,还在不停地往外掏“金子”,“小景你如果喜欢,我这里还多着呢,反正我拿着也没用,你都拿去……”
虽然陈伯符经常被人称之为疯子,但劳伦斯这个在废土上流浪了几十年的旧裔,其实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疯子。
他从有记忆的那一天开始,似乎每时每刻都在无意义的杀戮之中。
据说也是因为这点,当初劳伦斯想要入住夕阳红小区避难的时候,老头子才会勉为其难的答应他。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蛇鼠一窝。
一丘之貉。
从城市杀至废土。
普通人,污染种,旧裔。
无论是何种生物。
无论是[圆桌议会]的成员还是[月光隐修会]的修道士,亦或是[大佛母寺院]的僧侣,只要他看不顺眼就会顺手干掉。
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