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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为国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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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第二点,就更不用担心了。王保保以后,应该再不会杀害我大明一人了……”朱桢接着道。

“为啥?”沈六娘奇怪问道。

“因为他可能已经死了。”朱也明白过来道:“他不死的话,爹会再给二哥娶老婆吗?”

王保保可是朱老板的白月光,他心心念念、求之不得的男人。为了招降王保保,朱元璋才让秦王娶了他妹妹,而且是正妃。

朱老板这些年,一直十分维护蒙古王妃,现在却突然转性又给秦王娶卫国公的女儿,明摆着就是不在乎这个蒙古儿媳了。而敏敏帖木儿的地位,都来自她兄长王保保……

“不是这个意思吗?”朱桢一脸纯真道:“父皇好像下过这样的旨意吧。”

“好吧,是我思想太龌龊。”三哥无奈检讨道。

因为朱老板真下过这样的旨意。

洪武五年,朱元璋颁布圣旨曰:‘令蒙古色目人氏,既居中国,许与中国人家结婚姻,不许与本类自相嫁娶,违者男女两家抄没,入官为奴婢。’

意思就是凡在大明境内,蒙古色目女子只能嫁汉人男子;蒙古色目男子也只能娶汉人女子。否则,男女两家都会被抄没家产,发为官奴婢。

虽然这两种通婚的难度,是不可同日而语,但结果没差。都是通过大规模的通婚,使境内的蒙古色目人不生贰心。这样只要坚持个几十年,他们就彻底融入华夏,可以实现物理意义上的‘以夷变夏’了。

当然,任何政策都是要配套实施的。朱元璋在‘强制同婚令’外,还强制规定,境内的蒙古色目人必须用汉字、说汉语、改汉俗。并废除了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收继婚制’,强迫他们必须向外通婚。

在这个民族融合的关键时期,二哥身为大明首王,亲自做出表率,倒也算是为恢复中华出一分力了。

只是,老三总觉得老六不是这个意思,更像是自己理解的那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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