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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林风一行人离开的第二天,超过之前数倍的鬼子接近当日激战的县城,这一次不仅有步兵,还有身背弓弩的射手,总人数接近万人,黑压压一片,有如乌云一般围向前面那座因为战争变得破烂不堪的县城。

“就是这里,那些人手里有火铳,我们就是吃了火铳的亏。”

“火铳!难道是边军?”

当日受伤的那个人弯着身子连连点头,“很有可能,而且为首的那个人很厉害,他的刀很快,一下子就把脑袋切下来,里面还有一个黑大个,力气特别大。”

站在中间那个人眉头一皱,“树林里的那些尸体很有可能就是这支人马干的,不可饶恕,要让他们付出血的代价。”

前面是长矛,中间是抬着云梯的攻城阵营,后面是手持弓弩的射手营,这一次的攻城实力相比上一次增强数倍,尤其是后面的弓弩营,手里的硬弩射程极远,完全可以从城墙下面射杀上面的人,如果上一次激战,对方拥有这样一支队伍,锦衣卫还有火铳营的死伤必然增加数倍。

弓弩压阵,长矛阵快速冲向城门,抬着云梯的攻城阵营快速爬上城墙,这样的布阵手法基本上是按照兵书上记载,宋之前经常用到,尤其是战国和汉,到了明代,很多兵书上的战法都被一种东西改变。

火药。

没错就是火药,这种威力惊人的粉末改变了原有的战争格局,兵法上写的清楚,只要坚城固守就可以阻挡数倍于自己的敌人,这在火药用于作战之前几乎是一条死律,面对高墙死守,几乎没有任何办法,现在不一样,那些巨大的火器可以轻松轰碎赖以生存的城墙和大门。

两条棍子中间用布缠住,简单的担架做成,受伤的锦衣卫被两个人一前一后抬着,不仅躺在上面舒服,最主要的是行军的速度并没有因为受伤的人受到影响。

“林兄弟,你是怎么想到这个办法的?”唐牛看着抬着的担架一脸的好奇。

“不是我想的,只要细心观察,生活中有很多经验可以用到战场上。”唐牛点点头,一副没有听懂的样子,同样不好意思再问下去,足足走了一天,距离县城已经足够远,后面并没有人追来,林风终于放心,现在最主要的事还是找到孙不二,这是整件事情的关键,而且留给林风的时间已经极为有限,如果再找不到失踪的边军,唯有尽快返回京城。

大队人马冲入县城,那些人早就走了,留下的只有满地的尸体,中间拉着一块白色的布,上面有字,红色的血字,让人看着触目惊心。

“混蛋。”

那个人快步走过去,挥舞弯刀,很快变成了布条,对于这些人而言,那些字是最大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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