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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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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马车上品酒的楚钟南一口喷了出来。古斯塔夫二世,那不是瑞典国王吗?这帮家伙还真敢说。可是,还没等楚钟南反应地来,旁边的一辆马车里因却突然间传出来一个兴奋的女声:“我要看看他的肌肉!”

“……”楚钟南无语。他不得不承认,因为疏于参加各种聚会,也甚少与那些贵族们交往,使得他确实是低估了这年头的欧洲权贵在某些方面的疯狂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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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尔多是一个港口。所以,这里不仅仅是葡萄酒出名,还有就是大量的黑奴贸易。因为,这里是法国与西非跟美洲距离最近的一个港口。可是,楚钟南没有想到,这里居然还有白奴出售。到底是哪来的白奴呢?他有些奇怪,这年头白人也能被卖作奴隶?

带着这样的疑惑,楚钟南在自己的奴隶护卫中抽出了几个暂时当作跟班儿,然后,跟朱萨特坐上了马车朝着港口方向进。

……

“哈哈,诸位尊贵的客人们,很欢迎你们的到来。因为你们的到来,我们的这场拍卖必将显得十分精彩!”

觉得被批评的挺厉害的。全\本\小\说\网可能是跟一些读者的观点有点儿不一样。其实,老古本来也是很讨厌贬低自己民族的,也没有这个意思。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在许多时候,我们的民族也确实生过不少野蛮的事情。这一点并不因为欧洲人也有过同样的作为而显得高尚。此外,本书设定过,主角是一个历史并不怎么好的人。所以,他应当不知道血腥玛丽用少女血保持皮肤的故事(其实老古也不知道,老古只知道血腥玛丽是因为在苏格兰一次性杀了几百人才得到了“血腥”称号,那个吃猫的贵族,则是彻底不清楚了);至于中国从来没有退居幕后的皇帝一说,请注意老古的用词:甘当臣子绿叶,“甘当”。据老古所知——是老古所知,并非绝对啊。中国历史上即便是最不愿意当皇帝的正德,即便是在《回到明朝当王爷》里面也不是完全地在当绿叶,至于宋神宗倒是有点儿“甘当”的感觉,可结果如何大家想必也清楚。而且,明朝的皇帝们真的是自愿当橡皮图章的吗?他们坏的事儿还少?而且,绿叶皇帝也需要红花臣子不是?黎塞留是一个相当有能力的人,是当时的环境下所作出的功绩也值得人瞩目,而明朝的文官们,尤其是中后期的文官是什么模样,建议大家去看看《顺明》,老古觉得那里面写得可能比较符合现实。

另外,本书设定的是主角的历史并不好,所以在某些方面的历史观点如果不对,希望大家也不要太过较真儿。写东西,总要照顾一下设定的情况,大家说是不是?

至于朱萨特的呕吐,其实是老古自己的感觉。第一次在某本书中看到“三叫”这道菜的时候,老古直接就免了一顿饭,真的。

还有,就是主角想回家,却总是往西走这一点。关于这一点,老古想请朋友们仔细看一看前文,主角是一个逃奴,农奴主对其有长达十五年的追捕权,而且,他人生地不熟,就算有四匹好马,往东又能走到哪里?只往东,就算出得了俄国,他就不怕迷路?再者,俄罗斯的疆域有多大,往东跑的话,如果还没有逃出去就被抓到,怎么办?而顺着顿河走却至少可以有一个方向。

观音土烧瓷器的问题其实只是主角的一个蓄意的玩笑。大家应当看得出来,34章其实就是主角故意在某些方面耍着朱萨特玩儿。

拍卖就在波尔多港口的外沿,一个不怎么起眼的小码头处。楚钟南跟朱萨特到达的时候已经是子夜。按说,这个时候,即便是那些过惯了夜生活的贵族豪富们也应该搂着美女或者酒瓶进入梦乡去了,可楚钟南在这里还是看到了十多辆装饰豪华的马车。此外,就是十多个一人多高的十字架,每个十字堡上都拴着一个人。可惜这些人都黑袋被蒙着头,看不到相貌。而他们来到码头边儿上的时候,早就有人为他们每个人,包括马夫跟护卫都准备了一张面具。再之后,直到凌晨两点左右,拍卖才正式开始。

“德克尼尔,这回都有些什么货色?有没有波斯舞女?”

拍卖刚刚开始,戴着一只黑眼罩装独眼龙,且还有一只跛脚的主持人就遇到了一个问题。

“很抱歉,我尊贵的先生们。波斯舞女还要再等两个月。不过,这一回的货色也并不差。相信你们一定会感到满意的。”独眼跛脚的主持人德克尼尔轻轻笑了两声,慢慢地走到了第一个十字架前面,“下面,先生们,女士们……啊,主要是女士们,请注意,第一件拍卖品就是——”“忽”地一声拉下那被捆着的人罩在头上的黑色袋子,露出了一张坚毅刚强的面孔,之后,德克尼尔高呼:“来自北欧瑞典的王者……啊哈,我说的当然是在床上的王者!诸位请看——古斯塔夫二世!”

“噗!”

好像还有就是主角总是被拐骗的问题。这个希望大家理解。老古并没有设定一个人。在人生地熟,语言开始也不通,本身又没有什么势力的地方,一个学唱歌的马仔,能做出多大的事情来?装B的话,恐怕死的更快吧?而且,的人太多了,老古虽然喜欢,可真的是写不出来那么强的主角。

另外,就是为什么一定想要回国。这主要是缘自本书的设定,另外,还有就是老古曾经看过一篇留学生的文章。那位留学生孤孤单单一个人留学到美国,每到大年夜都要大哭一场。不为别的,就因为在那一天他总是无比的想家。不管那篇文章是真是假,但老古觉得从那篇文章里却显示出了我们中国人对“家”的概念有多么的看重。不管是在什么年代,什么地方,我们都不会忘记自己的家。狐死丘,落叶归根,一个身边全是外国人的环境,真的就能过得舒服安心?

先说这些吧。很感谢大家的指正。老古只有一个脑袋,肯定不能想的多么全面,书中的漏洞还是需要大家帮忙找找,看能不能在后面弥补。如果不能补上,那老古也没有办法了,只能拜托大家多多宽待。此外,老古还有一个小小的请求,如果有批评的话,恳求大家尽量不要写得太尖锐,老古这人心眼儿不大,很容易受伤。先谢谢啦。^-^

注1:老古从来没吃过麦当劳,必胜客的门面也没见过(俺是小城市的),肯德基只吃过一回,就两个鸡翅膀跟一包炸土豆条。带誓的。

注2:书评区里怎么那么多“龙珠”?那是什么意思?是某本书?还是……声明一下,“古龙岗”这个名字跟台湾的那位古大侠没有任何关系,那其实是作者的老家,俺是古龙岗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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